【发布时间: 2021/4/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华公资土拍告字〔2021〕02号 经华蓥市人民政府批准,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HP2021-1号 宗地总面积: 43538平方米(65.3亩) 宗地坐落: 华蓥市新华大道西侧,良泰国际北侧 出让年限: 住宅70年、商业40年 容积率: ≤2.0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绿地率≥35% 建筑限高(米): 60米 土地用途明细:住宅、商业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情况按广府办发〔2020〕51号文件执行)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777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 起始价: 8882万元(136万元/亩) 加价幅度: / 备注 1、该宗地设保底价出让,有三家及三家以上竞买人报名方可启动拍卖程序;2、机动车停车位根据广府办发〔2020〕51号文件和相关规范执行;3、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用房根据川委办〔2013〕2号、广安府发〔2014〕36号、华委办〔2015〕68号文件标准配建;4、物业服务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设置,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位于地面的部分不低于50%。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房屋建筑总面积的千分之二,且不低于100平方米设置;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按照不低于30平方米配置;5、拟建住宅(含居住性公寓)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3万平方米的项目,应配建全民健身场所一处,并配建健身活动设施,活动场所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按每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单位递增,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宜结合绿地、建筑物架空底层等配套设施统一规划建设;6、人防按照人防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独立申请竞买,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但拍卖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联合竞买的,须提交由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还须提交包含有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签订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的联合竞买协议。 竞买人不得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违约金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规违约行为。 若竞得人未在华蓥市成立公司,则须在华蓥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新公司,负责竞得地块的开发利用,竞得人对新公司开发利用竞得地块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报名时须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签订方式等内容,并提供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营商通”APP企业名称核准截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有意竞买者,请在2021年4月7日上午9 时00分起至2021年4月26日下午17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按拍卖出让文件要求准备报名资料并持竞买保证金缴纳凭据(以到账时间为准)及相关证件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蓥市分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报名手续后取得竞买资格,方能竞买。 竞买人可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出让公告中获取拍卖出让文件电子版及相关资料,也可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蓥市分中心现场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公告时间 本次拍卖公告期限为20天,即:2021年4月7日上午9 时00分—2021年4月26日下午17时00分。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21年4月27日上午10时00分。 拍卖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蓥市分中心。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口头竞买申请; (二)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出让价款),交易环节不在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任何费用;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应终止供地、不退还保证金; (三)该宗地出让价款采取分期缴纳的方式。首次缴纳期限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出让价款的50%,剩余价款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土地出让价款只能以竞得人的名义缴入指定账户; (四)该宗地以现状出让。自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30日内交付土地,若涉及违约金,须按相关规定缴清,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不得交付土地和办理不动产登记。竞得人须自交地之日起180日(6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期限为1080日(36个月);竞得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按土地出让合同执行; (五)土地出让面积以交地放线时实测面积为准; (六)现场拍卖在相关监督部门监督下以举牌竞价的方式进行,出价最高并达到或超过保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七)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20〕15号)文件精神,本次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 (八)本次拍卖土地的其它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华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安华蓥支行; 账 号:118523894048。 开户银行:四川华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支行; 账 号:67730120000000865。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蓥市城北支行; 账 号:951001010003021166。 九、本次拍卖出让公告由四川省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负责解释,具体拍卖出让工作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蓥市分中心承办。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女士、匡先生 联系电话:0826-4891268 、 0826-4898779。 本公告详见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华蓥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ys.gov.cn/。 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蓥市分中心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