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安鑫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6-04-10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前锋区农业耕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龙滩镇、桂兴镇、观塘镇等建设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1 本招标项目前锋区农业耕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备案号:川投资备【2310-511603-04-01-622608】FGQB-025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鑫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鑫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龙滩镇、桂兴镇、观塘镇等建设工程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10-511603-04-01-622608】FGQB-025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1.1标段划分:龙滩镇、桂兴镇、观塘镇等建设工程二标段一个标段。
2.1.2 建设地点:龙滩镇、桂兴镇、观塘镇等。
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是田型调整、灌溉与排水工程及田间道路工程等建设工作,具体建设内容以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为准。
2.1.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 /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4-11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网址:https://gasggzy.cn/)—“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5-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2(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826-2889079
传真: /
电子邮件: /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888号6楼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人:广安鑫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电商大楼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303
邮编: 638019 邮编:638019
联系人:禹老师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 0826-2821702 电话:136 9618 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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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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