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答复
质疑供应商:四川联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xxxx 邮编:xx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采购人: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西南职教园区内
质疑供应商认为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护卫服务(项目编号:N5117012026000129)的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2026年5月19日向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了书面质疑,经审查相关资料后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于5月19日依法予以受理。5月21日组织原谈判小组成员协助答复质疑。
质疑事项:质疑供应商四川联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称:我公司于2026年05月09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本项目护卫服务谈判文件,2026年05月13日递交响应文件,2026年 05月18日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成交信息,第一成交供应商四川红 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标(成交)价:1046400.00元,我公司认为该报价严重违反谈判文件3.4.其他要求中★三、合同其他条款之2、此费用含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年终奖、办公费、服装费、人员工伤、劳保、过节加班费、生产生活易耗品、固定设施投入、护卫服务物资购买、保安服务中的培训、演练等费用、企业合理利润及税费等费用,成交供应商通过恶意低价获取成交资格严重影响项目履约和不能保障服务质量,严重侵犯其他合理报价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事实依据: (一)项目文件明确约定服务报价包含全部成本费用。(二)项目人员配置硬性要求44人,成交报价人均成本严重偏低。(三)成交人均费用低于达州市2026年最低工资标准,根本无法覆盖基础人力成本。(四)成交报价涉嫌低于成本恶意竞争,违背政府采购公平诚信原则。
本项目原谈判小组认为:质疑人本次提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本项目评审流程严谨规范、评审结论真实有效,不存在异常低价的问题。
综上,根据本项目原谈判小组的回复内容,本次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
1.该项目采购文件;
2.该项目原谈判小组对质疑事项的回复;
3.四川红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质疑事项的说明;
法律法规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