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答复
质疑供应商:四川视明泰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xx 邮编:XX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电话:XX
采购人:四川省广安友谊中学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152号
质疑供应商认为广安友谊中学智能交互一体机(智慧黑板)设备采购(项目编号:N5116012026000058)的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2026年5月21日向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邮寄了书面质疑,经审查相关资料后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于5月21日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一:质疑供应商四川视明泰成科技有限公司称:中标单位实物展台、智能笔、智慧管理品牌响应存在虚假承诺。实物展台品牌为翔飞,中标单位《中小型企业声明函》载明实物展台制造商为广东翔飞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笔品牌为翔飞,中标单位《中小型企业声明函》载明实物展台制造商为广东翔飞科技有限公司。智慧管理平台品牌为翔飞,中标单位《中小型企业声明函》载明智慧管理平台制造商为广东翔飞科技有限公司。
事实依据:本项目中标单位提供了中小企业申明函,按照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须由中小企业制造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经在国家知识产权商标局官网查询,广东翔飞科技有限公司未成功注册“翔飞”商标,该品牌申请未获核准,不属于该公司合法有效品牌。中标单位将未注册成功的品牌作为响应品牌提交,属于虚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事项二:质疑供应商四川视明泰成科技有限公司称:中标单位办公软件技术参数存在虚假响应。办公软件品牌规格为石墨办公软OFFICE2.5,中标单位《中小型企业声明函》载明办公软件制造商为武汉初心科技有限公司。
事实依据:我公司在武汉初心科技有限公司的石墨文档官网(https://shimo.im/)下载了石墨文档,在经过详细功能测评后发现了几个问题:(1)招标文件办公软件技术参数第2条的多窗口模式在石墨文档上找不到;(2)办公软件技术参数第3条的文件格式在石墨文档上不能完全满足;(3)办公软件技术参数第5条和第6条在石墨文档上没有找到对应的功能板块。针对以上发现,我公司质疑中标单位虚假响应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质疑事项三:质疑供应商四川视明泰成科技有限公司称:中标单位在智慧管理平台提供虚假软件功能截图资料。智慧管理平台品牌为翔飞,中标单位《中小型企业声明函》载明智慧管理平台制造商为广东翔飞科技有限公司。
事实依据:智慧软件平台属于软件是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有一个最基本条件: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产品需完成ICP备案,有偿服务需申请ICP许可证。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国家网信办官方)官方网址:https://beian.cac.gov.cn/,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信部官方)官方网址:https://dxzhgl.miit.gov.cn/。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官方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https://www.ccopyright.com.cn/。以上都未查到该企业有相关的备案资料或软件著作权的资料。按照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中标单位响应品牌规格为翔飞管理平台V1.0,就已经明确是独属于翔飞公司自己的产品。没有相关的备案资料或软件著作权的资料就有理由怀疑,该公司在此项提供了虚假资料。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认为:
质疑事项一、质疑事项二、质疑事项三均不成立。
事实依据:
1.该项目采购文件;
2.四川泳彤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质疑事项的说明;
法律法规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5月27日